婚嫁六礼

婚嫁六礼

中国是讲“礼”的国家,在婚姻上也不例外。婚嫁六礼,汉族传统嫁娶的礼仪,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虽然这样的传统在现在社会已经很难见到了,但在一些乡村地区以及客家村落当中,仍可见到六礼的明显痕迹。而现代的婚俗礼仪中,六礼的婚俗礼仪已化繁为简,一般来说,仅遵循着提亲、纳征和亲迎内的某些礼仪而已。

历史由来

《礼记·昏义》、《唐律》和《明律》规定“婚”的程序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告期和亲迎,也称“六礼”,即从议婚至完婚过程中的六种礼节。这一娶亲程式,周代即已确立,最早见于《礼记·昏义》。以后各代大多沿袭周礼,但名目和内容有所更动。汉平帝元始三年(公元三年)曾命刘歆制婚仪。汉朝以后至南北朝,皇太子成婚无亲迎礼。而从东汉至东晋更是因社会动荡,顾不得六礼,仅行拜时(拜公婆)之礼,连合卺仪式也不要了。直到隋唐,皇太子才恢复行亲迎礼,帝室成婚也照六礼行事。宋代官宦贵族仍依六礼,汉族民间则嫌六礼繁琐,仅行四礼,省去问名和请期,分别归于纳采和纳征。《朱子家礼》连纳吉也省去,仅取三礼,三礼也成为明代的定制。清代仅重纳采、亲迎二礼,中间加女家铺房一礼。清代《通礼》载,汉官七品以上才实行议婚、纳采、纳币、请期、亲迎五礼。清末后,六礼演变纷繁,也就逐渐衰落了。

六礼始于奴隶社会,其中,纳征和亲迎最为重要。封建社会的婚姻程序,虽几经变迁,但基本上没有脱离六礼的范围,在唐律、明律中都有类似的规定。这种婚姻程序是汉民族特有的一种风俗习惯和民族特色传统文化。 

纳采

纳采是我国古代六礼中的第一礼,是指男女双方在关于婚嫁的一种礼节。男方想要向女方寻求结亲的时候应该找到合适的媒人带上礼物去女方家提亲,如果女方同意了结亲并且收下了礼物接下来就要进行问名了,也就是合一下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当然对于纳采的礼物每个地区也都有自己的传统习俗,在古代的时候一般是用雁作为纳采的礼物,现在已经有所改变了。 

问名

男家行纳采礼后,再托媒人询问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及时辰,以便男家卜问,决定成婚与否,吉凶如何。或以为问名是男方遣使者问女方生母的姓氏,以便分辨嫡庶。后问名范围扩展到议门第、职位、财产以至容貌、健康等多侧面,以供男方判定婚事是否合适。问名也须携带礼物。把女方庚帖与男方生辰做了占卜,确定可以成婚之后再行纳吉礼。 

纳吉

即男方将女子的名字、八字取回后,在祖庙进行占卜。卜得吉兆后,备礼通知女方家,决定缔结婚姻。郑玄注:“归卜于庙,得吉兆,复使使者往告,婚姻之事于是定。” 

纳征

亦称纳币,即男方家以聘礼送给女方家。“纳吉”和“纳征”,这两项礼目往往并在一起进行,这是订婚的主要手续。也就是男方向女方送聘金,一般都使用实物和代金。这一礼目中双方都用红绿描金书帖,也叫“龙凤书帖”。帖上写的都是一些吉利话,有一定的程式,男方写“素仰壶范,久钦四德,千金一诺,光生蓬壁”;女方回帖则写:“一枝幸附,三生契合,七襄愧极,九如庆祝”等话。 

请期

男家择定婚期,备礼告知女方家,求其同意。“请吉日将迎亲,谓成礼也”。即近代意义上的择日《礼仪.士昏礼》云:“请期用雁,主人辞,宾许告期,如纳征礼。”男家通过卜问神灵,确定了娶亲吉日后,即派人告之女家,征求女家的意见。 

亲迎

为六礼最后一道程序,即新郎亲自去女家迎娶新娘。这一是表现出对女子的尊重,二是表明从夫居这一婚制的到来是不可扭转的事实。古时人们对亲迎十分重视,若不通过亲迎之礼而成婚,则被认为不合礼制,会受到世人讥讽。因此,亲迎被看成是夫妻关系是否完全确立的基本依据。凡未亲迎而夫死,女可以改嫁。然而一旦举行了亲迎之礼后而夫死,按礼俗规定,新妇就只能认命,从一而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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